女子离婚要求分割女儿5万压岁钱

近日,河南省驻马店市西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涉及压岁钱归属问题。小红与小强婚后育有两女,压岁钱共计5万余元由小红保管。法院认定压岁钱属未成年人个人财产,非夫妻共同财产,监护人无权随意处分。最终,双方同意离婚,两女儿由小强抚养,压岁钱由小强代为保管。法院强调,父母仅对未成年子女财产有保管义务,不得随意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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