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独居老人葛老伯去世后留下430万元现金和一套房,无继承人。徐汇区民政局被指定为遗产管理人。堂弟夫妇因扶养较多要求分得遗产,法院判定其分得130万元,驳回再分300万元请求。剩余遗产及房产经公示无人认领,将收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民法典》明确民政部门担任无继承人遗产管理人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