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某速运公司员工胡某因在办公场所当众脱裤引发围观哄笑,公司以其严重违背道德为由解雇。胡某称裤子进虫需挠一下,并申请劳动仲裁索赔119,000元未果,遂上诉法院。法院认定其行为违反公序良俗且公司设有卫生间未使用,解雇合法,驳回赔偿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