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35岁的陈先生在公司团建活动中于蹦床乐园尝试空翻动作后不幸胸椎骨折,构成九级伤残。事发后,他将蹦床乐园经营者某体育公司告上法院,索赔55万余元。法院审查监控录像,认定某体育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承担60%责任;陈先生因无经验尝试高风险动作,承担40%责任。此事件再次提醒游乐设施安全管理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