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刘捍东因受贿2.45亿余元、滥用职权和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被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还判处其五年和四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600万元。刘捍东的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将依法追缴,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