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政府批复泰安东平“9·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认定事故因驾驶员违规操作及现场人员聚集所致。报告建议追究5人刑责,对2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涉事公交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并要求东平县和泰安市两级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事故导致11人死亡、24人受伤,其中1人危重,12人生命体征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