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深化农村改革、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强调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探索农户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禁止城镇居民和退休干部购买农房、宅基地或占地建房。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健全收益分配机制,严控集体经营风险和债务。持续深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专项治理,规范新增耕地管理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