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3年未结婚,刘娜提出分手,男方王鹏起诉要求返还18万余元彩礼及礼物。法院认定彩礼为60523元,考虑双方共同生活情况,判决刘娜一家返还3.6万元。人情往来、特殊意义转账及共同生活支出不属于彩礼范畴,不予返还。法官表示,未登记结婚分手的,给付方要求返还彩礼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