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荥阳刘女士反映,44岁时在妇幼保健院手术中被切除子宫和双侧附件,术前筛查未见异常。家属称手术中被索要5000元“专家费”。郑州中院认定保健院存在医疗过失,发回重审。刘女士认为小病大治,夫妻至今无子,生活受影响。医院否认造成损害,称手术符合病情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