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居民张莉在泰安技师学院工作31年,50岁临近退休时被解聘。学院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合同,致其无法办理退休。张莉称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且未享受同工同酬待遇。学院称已同意为其办理退休,但张莉认为解决方案不合理,希望相关部门关注合同制教师权益保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