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前给父亲买墓 现在却住着别人

施先生父亲去世后,发现15年前购买的墓穴被“一墓二卖”。协商无果后,施先生起诉公墓运营管理单位。浦东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构成根本违约,判决赔偿施先生墓穴另行购置费、落葬伙食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8万元。法官表示,考虑到墓穴特定用途与社会伦理,支持部分精神损害赔偿,体现对传统丧葬文化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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