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银行不慎摔倒 索赔9万余元

近日,伍某在银行办理业务时因坐转椅未坐稳摔倒,向银行索赔98598元。雁峰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伍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预见转椅可能滑动,且银行已尽安全保障义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二审维持原判。法院表示,公共场所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有合理边界,伍某摔倒系自身疏忽,银行无需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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