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发布通知,明确“集成电路”原产地认定规则:根据海关总署规定,按四位税则号改变原则,以晶圆流片工厂所在地为原产地。协会建议,无论集成电路是否封装,进口报关时均以此为依据申报,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以备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