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布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免除202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年内应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免息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承担。同时,年内应还本金可经学生申请延期1年偿还,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风险分类暂不下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