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路该保持“安全距离”吗

青岛一女子人行道上突然转身与后方男子相撞摔倒致十级伤残,索赔18万。法院认定女子突然转身有过错,男子未保持安全距离为次要原因,经调解赔偿7万。此案例引发“走路要保持安全距离”讨论,律师称行人相撞适用该规则存疑,或致不确定风险,但法院可能参照交通法规认为行人也需注意安全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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