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赵父亲赵某为公司周转借250万,补写借条时擅自加上未成年女儿小赵名字作共同还款人。因未如期还款,小赵被限制高消费。20岁的小赵申诉后,闵行检察院认定此举损害未成年人权益,建议再审。法院撤销原调解书,改判由赵某夫妻偿还债务,并解除对小赵的限制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