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员工提交辞职报告三天后反悔,公司未同意并发出《离职证明》。员工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但法院驳回其诉求,指出劳动者基于真实意思表示提出辞职,不需用人单位同意即发生法律效力,除非有特殊情形或用人单位同意撤回。法官提醒,劳动者应慎重提出离职申请,一旦送达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