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探店照片丑门店有权要求删除吗

热搜3个月前发布 cbaurl
12 00

厦门市民发布名创优品中山路店探店笔记后,被要求删除,理由是“拍得乱七八糟,影响品牌形象”。从法律角度看,只要市民未违反店内规定,拍摄行为合法。照片是否“丑”主观性强,不能仅凭此要求删除。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市民有权监督和批评商品服务。若商家认为照片恶意丑化,需举证证明损害名誉。双方应理性沟通,确保评价真实客观,共同维护合法权益。

©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

暂无评论

您必须登录才能参与评论!
立即登录
none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