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黄某以24万元从邓某处购买了一辆“二手”电动汽车,使用1个月后发现自动辅助驾驶功能无法使用。经车企确认,该车为“三手车”,首任车主周某分期购买了自动驾驶系统,但未告知需续费。周某停止续费后,车企关闭了该功能。法院认定邓某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判决邓某赔偿黄某8888元,并协调车企同意黄某补足剩余款项后恢复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