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某企业营销总监崔丽丽在出差期间遭公司老板性侵,事后被诊断为创伤后应激障碍。2024年12月,津南区人社局认定其为工伤。公司对此不服,已向津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此前,法院判处性侵者钱军有期徒刑四年,并赔偿精神损失费3000元。崔丽丽表示工伤认定维护了她的尊严,将继续争取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