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黔东南州中级法院一审宣判杨再春受贿案,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百万元;广西玉林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伍奕蓉受贿案,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一百五十万元。两被告人均认罪服判不上诉。案件显示,两人分别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因具未遂、坦白等情节获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