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岁的刘先生与大16岁的女友万女士同居31年,因万女士未离婚,两人未领证。共同财产均登记在万女士名下。万女士去世后,其子将房产过户、车辆变卖,并要求刘先生搬离。律师表示,刘先生若能证明共同出资,可按比例分割财产,但因无转账记录,举证困难。目前,刘先生暂住公园管理房,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