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无理由退货变成有理由算计

近日,沈阳一职校学生集体网购服装后以“质量问题”退货,致商家损失。事件暴露“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被滥用的问题,反映出社会诚信教育缺位及平台治理不足。校方已道歉并和解。最高法明确预付式消费中“七日无理由退款”权利,但消费者需未获得过相同商品或服务,强调规则与诚信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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