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紫光集团原董事长赵伟国贪污等案。赵伟国因贪污罪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判5年,罚金1000万;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3年,罚金200万。违法所得已追缴返还被害单位。涉案金额超14亿,造成国家重大损失。